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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使用運輸
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解讀《黑龍江省煤礦企業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企業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工作,規范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使用、運輸行為,嚴厲打擊涉爆違法犯罪活動,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涉爆案事件的發生,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我省結合省情制定出臺《黑龍江省煤礦企業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辦法》。近日,記者采訪了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對《黑龍江省煤礦企業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辦法》進行解讀,讓更多煤礦企業了解相關事宜。
企業購買民用爆炸物品要申請
煤礦企業購買民用爆炸物品應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申請。
對煤礦企業提出的購買申請,公安機關應依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核發《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公安機關根據申請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近期民用爆炸物品用量等審查“購買品種、數量和用途說明”。煤礦企業購買民用爆炸物品,應重點查驗炸藥包裝箱是否按規定張貼條碼,發現未按規定張貼條碼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運輸過程實時動態監控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承運單位應建立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或者使用社會化衛星定位系統監控平臺,配置專職監控人員,實時動態監控管理。運輸民用爆炸物品,應隨車攜帶《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一車一證,并按照許可事項運輸。民用爆炸物品裝載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嚴禁違反規定混載炸藥雷管,嚴禁車廂內載人。運輸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并按照規定懸掛或者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井下運送民用爆炸物品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嚴禁雷管與炸藥違規裝卸、違規存放;嚴禁爆破作業現場雷管與炸藥混裝運送;嚴禁在交接班期間和人員上下井期間運送民用爆炸物品。
設立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
實施爆破作業的煤礦企業應設置經安全評價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應一礦一庫。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人防、技防、物防、犬防措施應符合相關規定,嚴格落實視頻資料保存30天以上、雙人雙鎖、24小時專人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每小時至少巡視一次等安全防范制度,治安保衛負責人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簽字確認,存檔備查。煤礦企業井下要配置專用爆破器材箱,井下工作面所用炸藥、起爆器材應分別存放在加鎖的專用爆破器材箱內,嚴禁亂扔亂放。要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嚴防他人竊取。
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統
煤礦企業要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統,對民用爆炸物品入庫、發放、返庫等主要環節實施閉環式、可視化管理。
煤礦企業嚴格執行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記“日清點、周核對、月檢查”制度,即保管員每日清點一次庫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負責人每周核對一次流向登記記錄和庫存民用爆炸物品種類、數量,主要負責人每月檢查一次流向登記制度落實情況。清點、核對、檢查要簽字確認,存檔備查。地面發放、領取民用爆炸物品時,保管員、安全員、爆破員必須同時在場、登記簽字、監控錄像,安全員監督爆破員按照爆破設計和當班用量領取,保管員清點、核對、記錄發放品種、數量。
井下爆破要堅持“一炮三檢”
井下爆破作業人員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進行爆破作業,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爆破”制度。
露天煤礦爆破作業時,項目技術負責人、爆破員、安全員必須同時在場,項目技術負責人全面負責爆破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安全員現場監督爆破員按照操作規程裝藥、封孔、爆破。
爆破作業結束后,項目技術負責人、爆破員、瓦檢員(井工煤礦為瓦檢員,露天煤礦為安全員)共同清點、核對、記錄民用爆炸物品消耗和剩余的品種、數量,當班剩余爆炸物品全部清退返庫,交由保管員簽字確認,存檔備查。
嚴防非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監察相關部門要組成專門工作組定期深入礦區,對關閉、停產礦點、非法礦點逐一開展排查,確保關死、停住,防止非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要及時獲取違法生產、違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情報信息線索,嚴查非法持有、私藏民用爆炸物品違法犯罪行為。
公安機關要停止審批關閉停產煤礦民用爆炸物品購買申請。對關閉礦井剩余民用爆炸物品要核對清點,及時收繳、銷毀;對停產礦井的民用爆炸物品要及時封存。嚴防發生私存私留、轉賣民用爆炸物品的違法犯罪行為。